就業失業登記開始突破戶籍限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文,要求各地放寬失業登記條件,允許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在常住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不得以人戶分離、戶籍不在本地或沒有檔案等為由不予受理。(1月7日《人民日報》)
  @張海英:人社部之所以會在失業登記方面突破戶籍限制,應該是基於兩點考慮:一是能夠更準確地掌握失業人員統計數據,從而為有關決策提供參考。今後,外來人口也納入失業登記,既有利於政府決策,也讓外來人口的部分權益有了保障,如果不納入失業登記範圍,顯然談不上權利保障。
  另一方面,目前就業市場已經高度開放,絕大多數用人單位在錄用新人時,已經沒有戶籍限制,就業市場日益公平,那麼,在失業登記方面就不應該再區分戶籍了。更重要的是,國家儘量在為外來人口在城市創造平等的環境,消除外來人口與戶籍人口的某些對立情緒,有利於社會和諧。而且,失業登記不分戶籍之後,城市政府對相關公共服務的投入一般都可以承受,所以,失業登記沒必要區分戶籍了。
  不過,某些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中,對待外來人口和戶籍人口是否一視同仁,還有待進一步觀察。希望人社部在發佈文件之後,還應該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紙上的權利”真正落到實處。  (原標題:失業登記放寬條件落實就業更有參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d91xdaey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