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6月27(陳靜潘靜波)今年剛滿19歲的小朱,因兩年前幫自己親戚開車運毒,被訴至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後,二審法院於近日裁定維持原判,小朱以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小朱這樣的少年,只是眾多涉毒品犯罪未成年被告人的一個縮影。
  受理了大量毒品犯罪刑事案件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7日披露,進入司法程序的諸多毒品犯罪案件中呈現的低齡化趨勢尤其值得關註。交友不慎、叛逆心理、缺乏關愛,未成年人基於種種原因成為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主體,上海一中院聚焦這一特殊群體,在大量實證研究基礎上對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形成專項調研報告,解讀其中成因。
  該院就上海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情況進行的專項調研報告顯示,2010年至2013年,上海各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79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81人,案件數量有逐年上升趨勢。
  涉及的案件類型,八成以上為販賣毒品案件。涉及的未成年被告人,男性占到七成,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92.6%,且大多是離開農村外出打工或城鎮閑置在家的無業人員。
  與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相比,未成年人涉案毒品數量相對較少,近六成案件的涉毒數量均不足1克;團夥性不強,單人犯罪占78.48%。
  不少涉案未成年人過早地沾染上毒品,他們依靠販賣毒品的非法收益,來解決自己吸食毒品的問題。涉及的未成年人被告人中,有28人供認曾有吸毒史,占到了34.57%
  根據調研報告,未成年人之所以會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一方面,是未成年人對毒品的危害性以及毒品犯罪的嚴重性缺乏認知,毒品犯罪的高額回報,又進一步促使了他們會抱著僥幸心理鋌而走險。
  另一方面,這些未成年人大多良好的家庭教育的缺失。所涉案件中,溺愛型、粗暴型、放任型教育方式的家庭占到9成以上。一半以上涉毒少年反映,其經常遭到父母的打罵,致其感到失去家庭的溫暖。有近三成的涉毒少年稱,父母或在外打工或自顧做生意,對其不管不問,自小養成放蕩不羈的個性。
  上海一中院少年庭副庭長蔣紅瑋表示,此次調研報告的成果,將為今後更好地審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數據和理論支撐。蔣紅瑋同時認為,未成年人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容易使他們過早脫離學校、家庭,步入社會,且易產生自暴自棄的心理,一旦交友不良,陷入毒品圈子,就很難抵制相應的教唆與誘惑。  (原標題:上海一中院調研報告:涉毒低齡化 家庭教育多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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